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如何組成創業團隊?

一個成功的新創公司,其核心團隊往往有三種特質:強烈的創業企圖與承諾、背景組成多元而互補、共同的理念與價值觀。為何如此?

無論是新創公司或成熟企業,對每個執行長而言,「經營管理」只有三個要素:人才、策略、執行。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人才。沒有人才,空有策略,無法執行。團隊內的人才充沛,自然能發想策略,也才能貫徹執行。

但是,創業家要如何定義人才、如何招募人才、如何用人成才,甚至如何留住人才,都是值得討論,也是創業家每天都該思考與關注的議題。而關於人才招募與創業家每天都該做的事,我在 appWorks 的好伙伴 Mr. Jamie 已經提過,這裡想跟大家分享的是怎樣定義與組成好的創業團隊。

在創投與創業雙軌生涯中,我拜訪過數百家新創公司,親身參與過幾家新創公司的輔導及經營,目前也率領一個奈米影像儀器與分子檢測平台的開發團隊,並在 appWorks 參與了數十支新創團隊的育成與投資。在觀察或參與過這麼多不同領域、不同規模的新創公司後,我發現好的創業團隊,一定具有一些相似的組成特質與管理制度。以下是我的歸納整理:

1. 企圖與承擔:創業團隊的核心成員,一定要具有高度的創業企圖與具體承諾。簡單來說,就是全身投入、破釜沈舟。企圖心與承諾的展現,未必是投資金錢或者具體的財務數字,也可能是時間成本與職涯機會成本的投資,或者是事業人脈與核心團隊的帶入。除了「財務、職涯、團隊」三類資源投入之外,創業家能否展現面對創業風險與可能失敗的態度及因應對策,也是企圖心與承擔的表現。

2. 多元而互補:成功的企業家或執行長,通常同時掌握三件事情:技術、行銷、管理。然而,大部分的初創事業家與團隊(尤其是學生或好友組成的團隊),往往只具有其中一項特質或背景,而同質性過高的團隊,思考容易受限,執行出現盲點。因此好的創業核心團隊,至少需要延攬這三個面向的人才成為核心成員。此外,除了成員的學經歷與專長之外,國籍、種族、年齡、性別、人格特質與第二專長,也都是值得考量的多元因素。

3. 理念與價值觀:策略要能執行,端賴團隊運作,除了適當的管理機制、溝通平台與激勵措施外,創業家是否能傳達理念與價值觀,並形塑成為長期的企業文化,至關重要。我認為「開放、透明、誠信」是任何新創事業都應該遵循的管理法則與價值觀,尤其在組織由小到大、人數從少到多的成長過程中,如果不能遵循這三個要素,很容易就會因為「人」的問題,而將技術、市場或產品等策略問題,轉變為組織內的資源搶奪或意氣鬥爭,唯有秉持開放的思考空間與溝通模式,透明的管理機制與決策過程,誠信的負責態度與單一原則,才能大事化小,解決問題。

因此,創業的成功法則,除了資源匯集,策略執行之外,人才的招募組合、培育養成、管理形塑,都必須靠創業家與經營團隊共同努力。若把我所強調的三類要素化為單字,就是 Commitment, Diversity and Value Statement。創業者在尋找創業伙伴、組成團隊時應該注意這些點,同樣的,在尋求資源與投資人時,也應該用同樣的標準要素檢視未來的股東與策略伙伴,唯有如此,創業家的策略方案與執行能力,才能被充分的理解與實現。而創業所追求的價值體現與成功機會,才可能發生與降臨。

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時間,花錢買不買的到?


最近我的 Facebook 上有好幾位朋友不約而同地分享了這兩篇文章:大陸挖角「複製工研院」 薪水四倍起跳鄰國獵人頭 馬:人才流失成國安問題。各位光看這兩篇文章的題目應該不難猜出文章內容想要傳達的東西,我相信在人才流失與國安問題上的辯論已經很多了,我就不在本文中多做論述。我在這邊想要討論另外一個我覺得相當有趣的議題:中國到底在買什麼?

還記得小的時候,小學老師出過一道題目:什麼東西用錢買不到?其中有一個答案是:時間。說實話,我當時對這個答案是相當有意見的。時間怎麼可能買不到?

當然,你可以問:用錢買不買的到小時成長的時光?或是,用錢買的到上個星期和老婆吃一頓燭光晚餐的時間嗎?就目前的科技而言,答案是:你買不到。但是以上問題,對我而言比較是屬於哲學性的問題。在這邊,我想比較『勢利地』來討論『買時間』這一項議題。

舉例吧:一個人想要從台北到高雄,他可以選擇花 500 元搭客運,大概要花 5 個小時可以到達。或著,他可以花 1500 元搭高鐵,大約花 1.5 個小時可以到達。試問:他這 3.5 個小時的『時間差』是不是花錢買到的?當然是!對我而言,這就是用金錢來購買時間的具體例子。這樣花錢買時間的概念我相信有百百種,各位可以再發揮你們的想像力,來延展這樣的概念。

回到中國議題,他們到底在買什麼?各位青年讀者,千萬不要以為中國的挖角潮是衝著台灣來的,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中國要收集世界的菁英,其中包括了吸納台籍人才,這份『相對台灣四倍多』的起薪,目標應該是:吸引美國、或是超越美國的人才吸納啟動金。有關台灣起薪的比較,充斥著『陪襯』的意味,因為主要的目標不是台灣。

我相信出國留學過的台灣學生應該都有感受到,在國外,中國的留學生還會少嗎?研究、發明傑出的中國博士後研究生、研究員、教授會比台灣出來的差嗎?中國真的缺台灣這一塊研究人員嗎?我相信中國在世界各地優秀的人才如過江之鯽,人才濟濟,不見得獨缺台灣人才這一塊,但是,中國個個單位為什麼對『全世界』還是這麼求才若渴?我以為,沒有別的,他們就是在花錢買『時間』。

給中國『時間』,中國的發展絕對可以做出數個像樣的『工研院』。給中國時間,中國就算不超『美』,至少也可以跟美國平起平坐。但是這個『時間』的縱軸是多久?10年、20年、50年、甚至100年?中國等不急啊,中國人等不急啊。他們對進步的『渴望』不是在台灣的人們可以想像的,這份渴望驅動著他們對未來的規劃。中國在軟硬體上要迎頭趕上世界水平,大幅度地縮短中國跟世界先進國家的『時間差』,是中國積極努力的目標。相形之下,用錢來買時間是相對低成本的投資。

試想,全世界身懷絕技的人才都到了中國,他們帶著人脈、技術、經驗與夢想到中國一展長才,這些人不見得都會成功,但是巨觀地來看,這批來自世界各地的菁英可以幫助中國的發展節省多少『時間成本』與『學習成本』?我來看,中國在跟時間賽跑的競賽中,這筆買賣怎麼算都划算。

不過在這場時間競技場中,台灣輸的起嗎?台灣還有時間差的優勢嗎?我們還有創造時間差的空間嗎?

David Ma (大馬)


P.S. 國家的發展可以用錢買時間,個人的創業,其實不也可以用錢來買走冤忘路的時間嗎?在未來的文章中將多做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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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到死之前都叫 Young,你的赤子之心!?

按照慣例,在昨天一場熱血討論之後,思想的激盪產生層層波瀾。心想:來寫些有關熱血的文章吧!?

在我們的討論中,有一項議題是:如何定義 Young?我當時很直覺性的說出:到死之前都叫 Young 的主張。在當下,很線性地,我只是單純地認為:這是我個人覺得最好、最直接的答案。但是,事後想想,先撇開年輕(Young)與年長(Old)在生物時鐘(biological clock)上的定義,一個人持續保持對生命的熱情,就算生物時鐘走到盡頭了,這不也是 Young 的表現嗎?

在中文裡有一句話叫做『赤子之心』,赤子,字面上是指初生的嬰兒,這句話是用來形容一個人能夠經常維持像孩子一般純潔、善良的心。有人將這句話的英文翻譯為:Everyone has a child inside。

這一句話寫的真好,但是我以前對它的感覺都沒有像現在我有了小孩後來的強烈。看著新生嬰兒的成長,看著他對這個世界充滿好奇的眼光,每一個時刻、每一件事物在他的眼中都是新奇的,都是有熱情的。看看他,想想自己。

我們對世界、對生命的熱情還存在嗎?

之前看到 Mr. Jamie 在他的 Blog 中分享有關 Bill Gross 的文章,很認真地看完 Bill 和 Mark Suster 對話的影片後,很直覺地讓我聯想到 Randy Pausch 的最後一堂課。在他們專業的經驗分享與成就之外,我看到了兩個(加上 Mark 後,應該是三個人)年近半百『老』人的『赤子之心』。他們對完成夢想的執著、純真、與對事物的好奇心,我相信就是這股精神驅動著他們,勇敢地往前邁進。

創業需不需要有一顆赤子之心?你有多想要完成你的夢想?這一份對完成夢想與成功的渴望,會決定你的創業方向,甚至會決定投資人對你的評價。千萬不要以為別人沒有辦法分辨出你對你的『創業』有沒有熱情,相信我,你的熱情與否比你想像中的更容易察覺。

與其說,我們這一個共筆部落格是要來分享我們對創業議題上的一些經驗與想法,我更希望這個部落格能夠成為大家在可能的創業之路上的伙伴。

希望,我們在年過半百後,還能夠熱血地說:到死之前都叫 Young!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創業路上專業、資金相輔相成,法律專業不可或缺

誰該準備合約?

可能大多數創業者不知道,『出錢的一方應該準備合約草稿』。
這個訂立商業合約的基本概念。我可以舉出很多理由,但最重要的一點,在於訂立合約的精神就是「風險控制」。出錢方所給出的是假不了的白花銀子,但是對於所「買到」的「東西」,別說是可能假,搞不好根本就是個空,不能不以白紙黑字明白寫清楚,來控制自己投入的風險。而在法律上,準備合約的草稿,就像是在作戰時擁有選擇戰場範圍的權利,這樣的優勢,明眼人誰不想佔?實則,『契約沒寫的東西最重要』,稱職的律師很容易利用撰擬合約的機會,有意省略或簡化重要的內容,做出有利己方的草稿,對方若有不察,很容易就會囿於合約,僅滿足於審閱現有內容,而忘卻增入應有的內容。

這個概念套在投資與被投資方上,指的就是「原則上」投資人該準備合約。若是投資方因為信賴或是懶惰沒有準備,這就該是創業者的大好機會,在草約上,劃地封王,都從己願。就算有情有義有如劉備,至不濟也可以保護自己權益。一般新創業者容易為節省初期法律費用陷入因小失大,要知道,在每一創業階段,投資金額相較於公司現狀,都是大錢,且應約定之權利均牽涉全局,絕對值得花時間詳細推敲。『法律費用該花在合約撰擬,不要花在訴訟上』就是這個道理。

合約的內容應包括哪些

當然,創業的個案內容多為新穎,是故合同約定的內容自然可能因架構而有所不同,但萬變不離其宗,概括來說必然是以一(資金)加一(技術)大於二為目標進行「明文化」的風險分配。除合約基本一般會有的人事時地物當然要寫明外,其他關於資金投入的「時間」、公司的盡職查核所應有的項目、所獲得的「股份數」、「席次」、「順序」、「股東權利」,未來公司本身、創業團隊、其他股東應做、能做、不能做的事,上至IPO的時間、下至經營團隊個人生活隱私等等細節,無一不是可列入投資合同約定。舉例而言,若預定投資的是愛爾發經紀公司,對於旗下周杰倫的合約控制力、其旗下藝人私德的表現就當然是合約重點;若預定投資數字網站公司,對於軟體是否侵權、是否專屬於公司、是否曾經授權他人使用之約定、是否有訴訟之風險,就當然是兵家必爭之地。就合約內容之撰擬,若是四十頁才寫得完全,就不該簡略;若是用文字寫不明確,就該附上數字、公式、照片、碟片等輔助,畢竟這是專業經理人的最重要關卡,豈可輕忽?;反之,若是創投用英文你看不懂,就該請他準備中文合約,中文寫得不明白,就該請他改明白。不用避諱情面,畢竟只有合約是最後的依歸,不會有人想在看不懂的合約上簽字。總而言之,簽約後,就應該沒有所謂的「依據原始合約『精神』解釋」這件事,法律沒有規定、合約沒有寫到時就是沒有權利。

再深入一些來說,就投資二方的爾詐立場,既然已經坐在談判桌的二邊,就重點部位,若是投資方沒有提到,被投資方當然也就不用主動提出。這點呼應前項所提到的合約空白部份,讀者應該可以有所體會。就各點細項內容改天再另文深究。這些內容討論,將會在創業路上一直跟著你,從投資金額小到大,無一可免。縱使只是金額要簽約後幾日匯入這樣的簡單約定,一筆幾十萬跟幾千萬的投資款,應進行討論的程度也是全然不同。

其實,最需要熟習法律的是創投

創投是門高度技術性的生意,因為原則上都是外行依附內行,且創投公司沒有半點硬體,也沒有軟體,最多就是一些股份(或是無實體的登記),倘若除股份外取得的權利也沒有約定好,那麼這樣的創投公司即使看公司的眼光好,中了大獎,也就等著發生爭議而已。實際上,經過客觀的觀察,台灣的創投多半都是委託專業經理人經營,而沒有委託律師做法律上的盡職調查,投資時三、四張紙就寫完權利義務,錢就付給人家花。這樣的經營模式,缺點就如同David Ma、IC Jan在『錢在那裡,心就在那裡!』、『創投,該怎麼轉型』文中所提到的委「外(人)」經營模式,常常投資失利都是因為心不在那裡的「非受迫性失分」,十分可惜。但反觀創業家,身在這樣的創投環境中,投資人其實非常幸福,豈有不盡量向投資公司拿錢的理由?

舉實例來說,以往有個創投投資模特兒經紀公司,該公司價值應該是眾模特兒之經紀約的內容(時間價值)、商譽及現有所有的合約、照片影片等著作權。孰料,雙方係在前半年開始議約,討論股份比例席次等等內容熱烈非常,結果最後簽約時律師到場才發現半數以上模特兒的經紀約都是以公司老闆名義簽的,效力不屬於公司;而且照片、影片等均係委託外部攝影師處理,沒有簽訂著作權歸屬合約,以致依法著作權也非屬於公司。幸好是簽約前發現,即時改正對公司本身及創投都有利,否則創投公司就真是買到空殼,血本無歸了。

總之,無論是創業家或是投資人,一個清楚的合約有如遊戲規則,有助於認清彼此投入及收獲之分際,進可以讓雙方在創業路上相互提攜,退可以避免人性本惰的缺點,有百利而無一害,推薦有心創業人務必花點時間學習。

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跨出第一步,熱情集結的力量!

當我在構想這篇文章的時候,我一開始只想針對科技創業的面向做一個分享,但是在過去這幾個星期發生的事,還有在昨天聽完台灣微脂體(我認為它是具有創造台灣生技產業巨大價值的潛力公司)的CEO,葉志鴻(George),一番熱血分享後,我決定要把這個主題擴大,這篇文章將以科技創業為主軸,但我想更深入的來聊聊,有關『跨出第一步』心理層面上的突破。

過去在各式社團中,或是工作上,面對自己或是別人來尋求協助的時候,我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就是:如何跨出第一步?

這是一句多簡單的問句啊?

但是它很難,它真的很難,在很多人生的抉擇上,創業的抉擇上,投資的過程中,這一個『跨出第一步』,真的不容易。

我相信有很多人會說:需要勇氣,或是決心。我承認這些都是答案,甚至在未來,IC會在這個共筆部落格中提供有關『開始』與『創業』在戰略與戰術上的經驗分享。但,這些都不是我今天想要講的,在這邊我想要分享是:在做抉擇前,跨出那嶄新的第一步,我自己突破我心理屏障的技巧。

要有勇氣與決心,說起來很直接,但是我認為:沒有『熱情(passion)』在背後做支持,所有在思考後的行動很難有延續性與感染性。我覺得『熱情』是驅動我們製造夢想、創造偉大的原動力,『熱情』也是區別我們和機械化生物行為最大的差異。一人可以因為有熱情騎腳踏車去環遊世界,或是因為對促進國家、民族的福祉,義無反顧地去犧牲自己、創造歷史。人類因為熱情而驅動,但是機器不行。

有人會說: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熱情。

我以為這個世界上,人類不一定是對創業有熱情,人們可以對生命的多元有多元的熱情。老實說,我不太相信『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熱情』這句話。我相信,每個人一定都有熱情,或是都有熱情過,單一面向的熱情,或是多元的熱情。生命的延續就是一種熱情。

但是,我必須要承認,熱情有半衰期,熱情不能當飯吃,熱情也不是萬靈丹。所以 George 會說:在年輕的時候、有熱情、想創業、想逐夢,趕快去,他非常的鼓勵與支持,因為當你/妳年紀在大一點的時候,這分熱情會降溫,加上現實的限制,很有可能你/妳不會去逐夢/創業了。

在我的價值觀中,熱情是『跨出第一步』的基石、燃料、與靈魂。你對你想要跨出的那第一步,多有熱情?決定你的速度與強度。但是『很有熱情』可能還不夠,各種環境上、心理上的障礙還是很多。在精神上或是現實中,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這個時候就需要『集結熱情』。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但是對事物的熱情是會有交集的,相信我,你有熱情的東西,這個世界上一定有人跟你分享著類似的想法,只是你要不要把這些人挖出來罷了。一份熱情可能還不夠一個人跨出他的第一步,但是當他發現他並不孤單,他有同伴,這些熱情開始一起燃燒、一起延續、一起感染的時候,會產生一加一大於二的連鎖反應。在精神層面上這已經是一種舒緩了,這一個『集結的熱情』更有可能會堆動這一群人跨出『他們的第一步』。

『集結熱情』是我跨出第一步的方法,我會把我的熱情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燃燒,做腦力激盪,透過這個集合刺激我、鼓勵我、提升我。我知道:我跨出去,我不孤單

我相信成功創業是一個團隊行為而不是單純的個人行為。這也是我對科技創業想要推動的一個關鍵態度:形成專業、具有向心力的創業團隊,積極尋找打拼伙伴,而不是萬事自己來。我們推動 YEAST 也是希望能夠加速這些創業條件的化學反應,創造一個集結熱情與專業的平台。

『熱情集結』的力量是很強大的,跨出第一步的,可能不是只有你自己,而是和你一起熱血燃燒的伙伴們。

相信自己,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