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ISIFT 2012 第二屆國際創業與育成論壇來了!

這是我跟一群創業家及創投圈好友,自組籌辦的創業育成論壇活動,去年曾在北科大育成中心舉辦,今年將在本週六於中研院學術活動中心舉行。下面是本次論壇的活動資訊,請各位推廣及踴躍報名!


在全球景氣低迷,科技產業走勢趨緩之下,近年來政府持續投資創業育成活動,並由各部會發展推動六大產業,包括生技、照護、文創、觀光、能源等產業。過往台灣的創業風氣與產業發展,能否由新生代創業家接棒,格外讓人關注。第二屆「國際創業與育成論壇」ISIFT 2012於3月24日在中研院舉辦,邀請十多位傑出事業創辦人與創投家,如華廣生技、台灣微脂體、里斯特資訊、品展設計、之初創投等,分享經驗並舉行論壇,為台灣下一波經濟與產業方向提出務實觀點。

回首過往,台灣的創業風潮與投資環境,曾經與矽谷及以色列並列全球三大創投熱點,在人才、資源、環境都到位之下,成就了可觀的經濟成長與密集產業鏈。但歷經金融海嘯與歐債危機,全球創業家與投資人都面臨嚴峻挑戰,台灣科技製造業甚至出現四大慘業(LCD/DRAM/LED/PV)的低迷態勢。為了提升國內產業活力,除了經濟部持續推動各項創業育成計畫,行政院推動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文建會補助民間投資文創產業,國科會啟動了萌芽計畫,中研院也開辦了ASCENT創新育成培訓計畫,希望將學研單位技術發明與各領域新創能量匯集,引導成為新的經濟發展推動力。

而在民間,有一群創業圈與創投界的年輕人,希望能共同推動創業與創新的觀念,並協助政府資源落實與運用,他們犧牲個人休閒與陪伴家人的時間,自組籌辦了ISIFT活動,繼去年於北科大成功舉辦第一次論壇後,今年於中研院擴大舉辦第二屆論壇,邀請十多位傑出創業家與意見領袖,藉由演講及論壇的方式,與台下超過三百位與會者,交流分享創業、投資的經驗以及心路歷程。

論壇發起人李國任先生( Mike Lee),畢業於成大材料所,具豐富的國際事務經驗,雖然年紀不到三十歲,但已經參與過新創醫材公司ICARES Medicus, Inc.之成立,負責技轉、量產與品質系統建立。另外,Mike亦與多位國際作家共同撰寫全球華人圈的創新、創業故事。本次論壇由他擔任活動總召,邀請了具豐富產學經驗及國際視野的清華大學副校長馮達旋博士發表演講,並邀請經營網路音樂產業多年、有豐富法律與商業經驗的Live 365前執行長林羿成律師主持高峰論壇。

另一位共同發起人詹益鑑博士(Dr. IC),橫跨光電、生技與網路產業,目前擔任儀器開發及技轉平台「嘉原科技」副總經理。本次活動由他邀請華廣生技創辦人黃椿木董事長,分享如何在競爭激烈的血糖儀市場以自有品牌打入國際,並與醫材大廠GE(奇異電子)達成策略聯盟之經驗。同時,也邀請到網路創投新星「之初創投」創辦人林之晨先生(Mr. Jamie)、被詹宏志先生認為將啟發新一波貨幣革命的「里斯特資訊」創辦人戴季全先生,以及電子童書商城「iSpark」創辦人李信宜總經理,交流網路與行動產業的創業經驗。

此外,如海投資的郭信甫博士(HsinFu Kuo)及劉芝妤專員(Fiona Liu),除了身為兩屆論壇的贊助廠商代表,也都是本論壇的共同發起人,本次活動他們與上騰生技投資經理林群倫先生(Allen Lin)、中研院生技育成中心經理馬永霖博士(David Ma)等團隊成員,共同邀請了台灣微脂體葉志鴻總經理、萊鎂醫材創辦人陳仲竹博士,以及品展設計創辦人林飛比先生及Pinkoi創辦人顏君庭先生,一同分享生技與文創產業的新方向與創業經驗。

活動主辦:ISIFT 2012 籌備團隊 / 協辦:中研院生技育成中心 / 贊助:HOSS Venture

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創業法律之一-法律與科技的差距


新聞:
Billions of DVDs headed to digital cloud, Warner executive says

上面的新聞滿好笑的!時代華納要推數位影像:第一步是讓買過DVD的人拿DVD回店裡付費轉檔....我覺得別說要找到DVD了,還要到店裡去再付一次錢,最後轉為DVD的低解析度數位擋在高解析度的iPad3上看?
這樣的「服務」他們也想得出來,還說要收費!

很多人無法理解華納的邏輯。
其實這有一個前提的概念「自己買的CD轉為MP3供自用是否合法?」,傳統一點是說「自購的黑膠轉CD自用是否合法?」新潮一點是說「自購藍光片轉DVD自用是否合法?」這是相同的問題。這問題無法簡易的以若高解析度或是比較新的載體轉換為低階的就合法。

主要原因在於認定這樣的動作合法的話,會有市場取代的效果,造成業者少賣一份「載體」的影響。傳統上內容業者(例如華納)這種營利單位對於他的著作權(影音著作),所發行的載體(DVD或CD)出售時並沒有授權消費者去轉拷的權利。就是所謂「朕沒給的你不許要!」

目前各國對於私人轉換格式的議題的合法性,也有不同的認定。所以這個華納的新聞背後的意思是華納「大方」的表示他收點費用授權你轉換的權利,並幫你轉的意思.....是否有消費者買單就要看後續囉!

附帶一提,台灣對於私人CD轉mp3私人用目前是認為合法。在民國96年智慧財產局曾經有過比較明確的解釋函令「將購買之正版音樂光碟片,轉錄其中一首歌曲為MP3格式下載至個人手機中聆聽一事,雖已涉及重製他人著作之行為,但基於個人為非營利目的之使用,應有本法第51條,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著作規定之適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6年03月09日電子郵件960309函釋)」,主要的依據就是著作權法第51條。不過眼尖的人看到我的舉例都是註明「自用」就知道,若是轉檔來賣或營利,當然就超越個人合理使用的範圍,所以也就會侵害著作權人的重制權、散布權。

其實法律與科技一定有很大的差距,科技一定領先於法律,好的創業人可以在這個差距間找到創業的創意!尤其在著作權領域,一切的權利、權限都很虛幻,更值得好好研究好好思考市場。
共勉之!

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

投資Groupon的初衷與創投的微笑退場

Battery創投在所投資的Angie’s List Inc. 與 Groupon Inc.於本月接連上市後,帳面已經產生$4.4億美元的收益。Battery在這兩個公司總共投資了$9300萬美元,截至11月16日收盤,Battery所持有的股份總市值為$5.35億美元。總部位於Indianapolis的顧客評價網站Angie’s List,前幾天一上市股價就上漲了25%來到$16.26美元,公司總市值現為$9.04億美元。這樣的股價表現使Battery從2008年開始投資的$3500萬美元,現在價值約$1.39億美元,而這個數字並不包括上市前已經出售的股份。另一方面,對於 Groupon的$5800萬投資,現在也價值$3.96億美元。


Battery創投已出售Angie’s List Inc持股中的40萬股,依照$13美元的承銷價來估算,約價值$524萬美金。由於內部人士有六個月禁止出售股票的規定,Battery若想將帳面收益轉換成實際利潤,股價必須維持現狀達半年! Groupon股價現在看起來還是高於承銷價,但股價走向有點搖搖晃晃的,不過在飽受外界看衰的狀態下,現在股價表現算過得去吧?


Battery的投資回報可歸功於IPO市場的回暖,繼上個月S&P上升11%後,IPO的表現成為近六個月來最樂觀的狀態。 Groupon在11月3日募集到$7億美元,同時也是自2004年來Google上市後之後,最大的美國網路上市案。Angie’s List則募集到$1.14億美元的資金。兩家公司都面臨到激烈的市場競爭,事實上,這兩家本身就是競爭狀態。 Angie’s List提供水電工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價平台,並在去年引進The Big Deal的服務,讓使用者可以參加區域性的折價案,與每日團購專案的兩大龍頭Groupon 和 LivingSocial競爭;另外,網路顧客評價平台 Yelp Inc.也在近日宣布要上市募集$1億美元。


Battery創投合夥人同時也是Angie’s List Inc. 與 Groupon Inc.董事會成員Roger Lee表示:當初決定投資,就是看準這兩家公司可以幫助那些無法或不知道怎麼接觸到線上顧客群的公司,這樣藉由提供區域性的網路服務,讓顧客與商家接觸的模式,一直都被這家加州的創投認為是很好的投資機會。網路公司值多少錢?大環境不景氣,股市震盪不安,創投公司能不能微笑退場?就看市場投資人認不認同網路公司提供的服務和價值。


網路可以成就夢想,就必然有一些泡沫的成分。



資料來源:Bloomberg

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創業人醒醒吧!別再請會計師「處理」資本出資了!


最近協助幾個創業人討論出資的架構問題,很驚訝大多數人都認為設立公司的出資額只要請會計師「處理」一下就好了!甚至美其名為「Bridge Loan」,但是幾乎沒有人對於台灣公司法對於資本出資是採取資本充實原則有正確概念。

其實,台灣公司法至今雖然已由折衷授權資本制改採授權資本制,就是准許登記章定資本額不需要一次全部發行,可以由公司內部自由決定何時發行,比例不限。例如章定資本額可以直接定為4000萬,公司可以依內部董事會的決議,分批給投資人認購股份,慢慢實際收入實收資本。而且法規也放寬將最低實收資本額規定廢止(廢止前為有限公司最低出資額25萬元;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50萬元)。比起幾年前已經放寬非常非常多,比起中國公司法規定資本額就是只有法定、章定資本額一種,凡要增資就要與政府打交道,法制現代化非常多。

但是無論如何放寬,為了保障公司的債權人,現行法底線都還是採取資本實收原則,也就是公司股東於設立時應實際繳納股本(無論是現金或是資產、技術)進入公司帳戶,經過會計師的驗資簽證。設立時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設立公司期間所必要之直接費用(例如辦公室租金、會計師、律師公費等)。也就是說至少目前為止,外國公司或境外公司那種資本額一元公司在台灣仍然是不可能成立的,股東想要公司登記上有多少資本,就必要將現金或是公司所需資產實際投入。

當然,所有創業者都希望自己的公司一開始看起來就很有規模,最好可以一次就將創業團隊的股份比例、出資股數一次做足做大。有時涉及公私立標案的投標資格、政府補助比例或是與某些購物平台簽長期合作契約,資本額常常也被要求達到一千萬或是某種額度。因此,創業人常常無腦的「委託」會計師或記帳業者「處理」資本額或比例,而實務上通常就由會計師收取一筆「服務費」代尋金主出錢匯入籌備處帳戶,會計師假裝客觀出具驗資報告,而依照股東的需求登記好需要比例,而在送件登記完成後隨即領出款項匯還金主,三方形成共犯結構。

其實,請會計師或記帳士「處理」一下,聽來簡單,其實都是刑事犯罪行為!實務上判決一大堆,甚至還有十年之後因為會計師另案被抓所有前案都被拎出來的。無論股東還是會計師是正犯共犯,所犯的至少就有:公司法第九條虛偽出資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商業會計法不實財報罪,甚至臨募資辦理還有詐欺罪。且公司法第9條第4項規定為:「公司之設立或其他登記事項有偽造、變造文書,經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也就是說除了股東、會計師要負擔刑責外,公司之登記執照還可能被經濟部主動撤銷。這對於創業者來說影響非常重大!

就募資的方面來說,創投若是發現原始股東的出資都有問題、公司執照可能不保的情形下,縱使台灣的創投的投資前盡職查核(Due Diligence)做得再怎麼草率,也不會投資;即使投資了,事後也會成為創投動輒要求賠償、買回的「正當」理由。這時公司該花的錢都花了,原始股東怎麼賠償收尾?就股東間來說,若是經營有成,但創業的夥伴哪天理念不合分家,有人出走另外創業,這個難以啟齒的合資祕辛豈非成了永遠落在出走的人手裡的把柄?談判起來不是永遠低人一等?就競爭對手來說,豈不是最佳的攻擊重點?

因此奉勸創業人於公司設立初期就要了解台灣公司法資本出資規定,並針對創業至少第一年之資金需求進行規劃,與原始股東明文契約約定分擔範圍、權利義務範圍,實際出資完成,以免成為後續經營隱形炸彈。

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

你的眼界有多大,你的世界就有多大



你的視野,決定你世界的大小。

上一個星期,我去參加了一場由台北醫學大學主辦的:產學利益衝突與迴避研討會。這大概是我回台一年半內第三次參加相關議題的會議了,會後,我的心情實在是喜、憂參半。喜的是:台灣的產、官、學、研單位持續性地、認真地在討論產學接軌中一部份的核心議題。憂的是:議題討論的範疇實在是太有限了,主軸圍繞在有關產學利益衝突的相關法規,還有案例說明。如果討論的規模持續地在這個階段打轉,台灣的產學接軌很有可能真的很難做。

在上午 Q&A 的一開始,我覺得我有必要要讓大家知道 Conflict of Interest 的討論應該更深入才對,我就主動提出:Technology Transfer(技術移轉)、Entrepreneurship(創業家精神)、還有 Conflict of Interest(利益/角色衝突)在產學接軌的討論中應該放在一起討論,不應該單純地分開獨立討論。原因很簡單:這三者就算個別討論到很周詳、極致的地步,又怎樣?這一堆又一堆的討論與分析,最終,可能會演變成見樹不見林式的、充滿偏見的、無法執行的結論。我們的社會需要得到這種結論嗎?

有建設性的討論需要遠見,需要有一個世界性的視野,台灣的視野在哪裡!?

老實說:我覺得當天並沒有多少人聽的懂我的呼籲,就算聽懂了,他們也無能為力。但是,我還是要大聲地說,我會在未來更努力地說,因為這是對的方向。

前幾天看到 戴季全、版主(IC Jan)還有 Thomas Hu 的一些分享,我真的是覺得心有戚戚焉。以下是他們的分享:

季全 的文章:創業可能會開公司,但開公司不一定就是創業:再議台灣的創業家精神。

IC 說:創業是唯一可以造成階級流動的力量,也並非人人都該創業、都適合創業;創業的成功率也遠低於大部分創業者的想像或期待,但是缺乏創業家精神與社群的社會,將逐步走向衰敗...

IC 再說:...資本主義不是不該檢討,我們的社會(或這整個世界)也充滿了問題與無奈;但與其狗吠火車、喧嘩囂擾,不如真的做些什麼(更實際的事情來)改變這個世界。

Thomas Hu 說:台灣社會年輕人的進取標準,應該拉到世界最高等級,奮力殺出一條路。如果台灣的既有制度無法滿足這個標準,所有還關心這座島的年輕人就應該問: 我們為何要繳稅養一個不能開路,只會設路障的政府?

在上面的文字中,你看到了什麼?

看看上面這些文字的背後,不但有想法還有行動,大家正在努力!還有很多在台灣、正在價值創造底層努力著的人,我看到這些人的『思想』,我不但認同,我同時覺得我不孤單。我知道在台灣社會,不是只有我在掙扎追求突破,還有很多人在燃燒自己的生命希望喚醒台灣的一些什麼。

一個遠見,一個台灣該有的雄心,一個可以驕傲交給下一代的未來。

國際觀不是別人給你的,怎麼看待這個世界,如何將自己立身於狹小的或是浩瀚的世界,全看你自己。

有關『開一家公司』與『真正的創業家』,在我的心目中,遠見(Vision)是決定性的元素。台灣的年輕人啊!你(妳)的遠見在哪裡!?不要怪罪於環境,不是政府的責任,更不是你能與不能。你要有遠見,你要能看的到大世界。這是我們自己的事!一切求諸自己!

抬頭看看。你的眼界有多大,你的世界就有多大


(Image is from 麥克良的天空)

2011年9月18日 星期日

創業無國界,政府可以做的事情

加拿大創投們現在要求政府放寬移民限制,吸引世界各地的網路創新人才。BC省一個由超過50個科技業創投與私募基金支持組成的遊說團體,正向政府提案"創新公司簽證條例",希望能將原本能放鬆原本$30萬加幣的個人投資與兩年管理經驗的要求限制。他們也以Mark Zuckerberg為例子,當他創辦Facebook的時候並沒有充裕的資金和豐富的管理經驗。

其他國家如英國,新加坡,和智利都已經修改移民法讓具有知識技術的創業家能更容易在當地發展。根據美國研究資料顯示,在1995到2005年中成立的科技公司中,有四分之一的團隊至少有一位外來移民創辦者。加州有38%的公司有前述情況;矽谷團隊則有52%。近七成的加拿大民眾贊成將美國現有的創新公司移民簽證條例引進來。

BC省溫哥華複製Y-Combinator育成中心的Bootup Labs創辦人Danny Robinson希望能藉由移民法的修訂,加上溫哥華靠近矽谷的地利之便,來吸引世界各地的科技網路年輕創業家。Bootup Labs現在已經結束,但另一個新的育成計畫Growlab在上個月展開,接受來自世界各地的報名。

這個計畫下的ㄧ個團隊Summify,即是兩位來自羅馬尼亞的年輕軟體工程師所創辦,現在已經有六位員工。他們已經受到矽谷創投的矚目,不過加拿大政府目前只發給他們短期的工作簽證。公司創辦人Mircea Pasoi與Cristian Strat都曾在Google實習,並收到來自Facebook和Google的工作邀請,但是他們決定走向創業之路。

他們參加了Bootup Labs所舉辦的競賽而來到BC省,現在正在研發免費新聞更新服務。這也是最近被CNN以$2500萬美元收購的溫哥華公司Zyte的主要產品。不過Summify的服務可根據用戶社群工具上的使用習慣來統計出用戶偏好的新聞。這個應用程式在今年七月推出兩星期即被下載超過一萬次。這樣的案例越來越多,網路科技業不需要大筆的硬體投資,只要產品創新有價值,即可帶來可觀利潤並且創造當地就業機會。也有機會引進外來資金,促進整體經濟繁榮。

儘管美國有創新公司移民簽證,但移民美國還是不容易,加拿大政府現在的確是有機會吸引想進入北美市場的世界級人才,而加拿大的創投們也看準了這一點,積極催促政府打造一個適合科技創新的環境。也許,台灣業界也可以參考看看,不一定要砸大錢蓋科技園區,吸引各地人才,應該還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

資料來源:The Vancouver Sun

2011年9月11日 星期日

壓倒Carol Bartz的最後一根稻草:數位內容的出路

剛被開除的Yahoo 前執行長Carol Bartz面對的困境:要從數位內容賺錢越來越難!相信這也是很多同業的心聲,當網路資訊越來越氾濫,眾家網路公司得拼死拼活的想辦法,從文章,影片或是其他網路內容旁那小小的廣告空間獲利,不容易的!

這其實是簡單的市場供需原則:當資訊大量的被創造流通,其價值就相對減少。儘管網路廣告商嘗試如特別排版,有針對性的廣告創新,關鍵字搜尋服務還是最受消費者青睞,獲利最多的營運模式。

如今,Facebook和Google以協助消費者找到適當,有趣的內容,而非傳統網路內容的創造與提供,漸漸吃下美國快速成長的網路廣告市場。根據統計,2010年到2011年,這塊大餅成長了百分之二十,產值約$313億美元。而當年叱吒風雲的網路界前輩Yahoo和AOL明顯的失去了戰鬥力,市佔率分別從2009年的16.1%和4.4%降到今年的11%與2.7%。

剛好,Jamie最近寫了一篇關於大傢伙的失誤,可能公司變大之後而形成的沉重官僚體系都笨笨的吧, Yahoo和AOL也是這樣錯失良機,忽略社群工具的興起,也沒來得及提升自己的電子郵件服務來應對後起之秀的競爭。

Bartz最近將Yahoo不如預期的營業表現歸咎於廣告部門。以前很少網站能提供夠多的潛在消費者,網站只要夠大就可以留住廣告商,從而大賺一筆!但現在隨著網路使用者的增加,廣告商現在有很多選擇,當然不用花那麼多錢在入口網站上。更何況,隨著網路商業模式的不斷進化,流量大也不一定能換成現金。AOL第二季的營業額為$5.42億美元,比之前少了8.4%;Yahoo則為$13億美元,降了23%。

降價成了在所難免的趨勢:Yahoo千人瀏覽的服務費從2010年的$7.65美元減至2011年的$6.5美元;AOL則從2010年的$9.45美元調整制2011年的$7美元。儘管這些公司嘗試減少廣告版面來增加服務價值,現在廣告商紛紛轉向與便宜的廣告交換商合作,大量購買便宜的網路廣告,還可以直接連結潛在客戶,使這些大型入口網站失去議價優勢。

另一方面,Facebook在這方面也沒有比較開心,社群網站的廣告仍走低價路線,不過至少他們的流量讓廣告商願意掏錢,雖然效果不一定更好。近來經濟環境的變動,靠廣告吃飯的網路媒體也是感受強烈,新聞網站Salon和Slate一直都沒賺錢,Slate上個月還裁員。成立三年的Daily Beast雖然執行長很樂觀,也還沒有損益兩平。如今,要經營數位內容,需要商業模式的創新;傳統的廣告模式看樣子是不行了吧!

資料來源:WSJ

這裡祝福大家中秋佳節愉快!另外,跟大家分享一下:
09/17 台北國際創新育成論壇 ISIFT 2011,將有新加坡、美國與台灣的創投家,以及台大、中研院、北科大育成中心之經理人共襄盛舉,歡迎報名!
議程 http://ppt.cc/PE_c 報名 http://ppt.cc/dH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