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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

創業該怎麼發薪水?

成功的創業團隊,在初期會領取低於業界行情的薪資,但將不足的差額予以列計,未來公司獲利時再領回。這樣既可降低財務壓力、增加試誤次數,又能夠反映公司營運成本,提高團隊對公司的承諾,對於投資人、經營者與團隊而言,都有正面價值。



今天剛好是國際勞動節,除了祝大家有美好的節日活動,也讓我們來聊聊勞資雙方都很關心的議題:薪資。不過,我打算從創業者跟投資人的角度,來談談這個議題。

在創業初期,多數的創業者或團隊都會面臨一個關鍵問題,薪水,到底該怎麼發?

無論公司是否有營收,是否獲利,其實對於多數人來說,個人薪資的計算與發放,可能比公司業績是否成長更重要。

即便是創業者自己,往往也苦惱於個人薪資到底該怎麼計算;到底該高於市場行情,還是低於市場行情。高了對投資人跟團隊說不過去(公司還沒賺錢就坐領高薪,這不是自肥是什麼?),低了對家人跟自己無法解釋(那幹嘛不回去上班領薪水就好,創什麼業?),好像怎麼規劃,都會對某些人造成困擾或壓力。

而對於公司的共同創辦人或團隊成員而言,共同創業或參與創業可能是為了熱情與夢想,可能是為了累積創業經驗或歷練實習經歷,但似乎也不能不顧自己與家人的經濟壓力與生活需要。

到底,創業該不該領薪水?該怎麼規劃新創公司的薪資計算與發放?

先舉兩種極端的例子來看看。有一種創業者,身為公司主導者,可能是主要出資的大股東,也可能是公司的核心技術或資訊(如客戶名單)擁有者,所以發給自己高於行情或高於團隊其他成員的薪水。

另一種創業者,則是因為個人財務體質較佳(可能是家人經濟上的支持,或者因過去就業或創業所累積的財富),所以即便全職參與,卻不領薪水,或領取明顯低於業界行情與團隊成員的薪資。

這兩種創業者的薪資規劃方式,表面上具有正當性(身為公司核心關鍵應該被留住,或可以減低公司現金流壓力),但實質上這兩種作法都是在傷害公司體質,讓公司的財務報表無法反應正確的營運成本與人力機會成本。

更糟的是,會造成團隊內部的心裡壓力,尤其是共同創辦人與一般員工,會因為創辦人的薪資高低作為公司人力成本指標,產生排擠效用或看齊現象,這些都是不當的規劃,甚至鑄下未來團隊破裂的遠因。

但是在公司創立初期、還沒有營收或獲利能力的情況下,創業團隊到底要如何計算薪資呢?

我的四個建議是:依據經歷能力與實質貢獻計算薪酬,再根據公司財力與生活需求發放薪資,不足額薪資獎酬一定要列記保留,而薪資制度必須一體適用且長期維護。

「公司」之所以為公司,就是「共同治理」、「共同經營」之意。所以公司裡的每個成員,都應該有貢獻,也都應該採用相同制度計算薪資。所以無論公司有多新、財務有多吃緊,都應該彰顯員工的存在正當性,也就是薪資的計算基準必須一致。

而只要從員工的貢獻度與生產力來衡量,就應該是否持股、或者持股比例高低無關。畢竟員工身份領的薪資跟獎金(有貢獻就有),股東身份領的是分紅或股利(有賺錢才有),不可混為一談。

所以,無論創業者是出資金或出技術,都是以股東身份對公司資本產生貢獻,而不是以員工身份對業績產生直接貢獻。因此,薪資高低不應該跟股權比例扯上關係,而是跟市場行情(機會成本概念)與業績貢獻(勞務付出收穫)有關。

但是,公司在沒有賺錢甚至沒有營收之前,創業者跟員工如果都領市場行情薪水,是否是合理的規劃呢?

不一定,要看公司的財務體質,以及財務指標的成長狀態。無論公司處在哪個階段,降低人事成本,對於公司財務上都正面的,但過度壓低薪資,也會造成員工的財務壓力,並對公司的忠誠度大幅降低,產生營運危機。

所以,創業團隊的確應該比領比市場行情低一些的薪資,這樣可以讓公司撐久一點。但請記住,這樣的犧牲,是為了讓公司有多幾次嘗試失敗的機會,而不是在同一個失敗局勢上撐著而已。在滿足員工生活需求條件並取得勞資雙方共識之下,適度的低薪可以產生對成功的「飢渴感」與「革命情感」,既有目標激勵成分又有公司文化形塑效果,有時候是公司競爭力的來源之一。

那麼,既然薪資制度應該依據能力貢獻跟市場行情,創業團隊的薪水又應該低於市場行情,好像有矛盾的地方對吧?

其實只要記得,計算跟發放是可以分開的,而且,中間的差額必須列入公司財務規劃與會計科目(可以是債務項目或者是應付科目),未來當公司有營收、有獲利的情況下,再以還款、薪資或獎酬形式補回給創業者與員工,這樣在降低公司財務壓力、增加嘗試機會的前提下,又能夠具體且正確的反映公司的營運成本,並且提高了創業者與團隊對公司的承諾,對於投資人、經營者與團隊而言,都是正面的。

而除了把薪資的計算與發放加以分開、將差額列計並於未來補回之外,重要的是必須建立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與薪資規劃,同時保持一貫的方式,對於不同時期加入的不同身份成員,無論是創業者、共同創辦人、正職員工、實習生或外部顧問,都可以理解並認同,那麼,這樣的新創公司,才能逐漸往組織化、規模化的管理之路邁進。

這樣的薪資規劃方式與建議,是 appWorks 多年來輔導新創團隊所得到的經驗,也是我們自己身為創業者正在實踐的。

如果你正在創業,對於創業的財務規劃、人力資源或者各種資源規劃有興趣,卻不知道該怎麼開始,也許,我們正在招募的第七屆育成計畫會適合你,歡迎來申請或找我們聊聊。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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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2012年10月4日 星期四

管理從數字開始

創業者如果能掌握營運跟財務數字,除了能分析公司內外情勢,也能跟投資人及資本市場充分溝通,對公司成長絕對有巨大影響。

圖片來源

在這幾年的創業與投資經驗之中,我覺得學到最多的事情,除了體認到團隊是最重要的元素之外,我會說「數字是管理的基礎」這件事。


好公司,未必具有財會能力

最近有幾家 appWorks 所育成或投資的公司,分別有不同的境遇,有些業績蒸蒸日上,有些找到了新的商業模式並且快速規模化,但也有些遭遇到發展瓶頸,甚至有些出現現金流的問題。

當中一家公司,除了營收快速起飛之外,也與跨國企業開始合作,雙方分別具有互補的資源與團隊特質,因此一拍即合,順利開展合作關係,甚至出現收購合併的機會。但是,即便是這樣成功的新創公司,從創業至今,為了節省開支,沒有聘僱財務會計人員,因此光是整理兩三年來的帳務與編列財務報表,就要花上幾個月的功夫,對合作時程產生一定的影響。


管理,從會計開始

而以我自己為例,當年從技術背景出身,因緣際會進入創投業,也因為發現自己只懂技術,對於市場跟財務完全沒有概念,還好老闆除了送我到創投公會進修,還推薦我申請上了政大智財所,除了對於智慧財產跟企業評價有了基礎觀念,還修了不少商學院名師的管理跟行銷課程。但影響我最深的一門課,其實是國內無形資產評價專家蘇瓜藤教授的「管理會計」,以及他課堂裡的一句話:「會計是管理的基礎」。

這句話,還有蘇老師所傳授的會計功夫,除了對於我在創投領域初探與學習階段有很多幫助外,更是我從2007年之後親身參與幾個新創公司時,一路牢記心中,並且開始試著從編列預算與財務報表,到後來慢慢能理解財務與會計的學問與奧妙。

創業,不是只有開發市場與產品

在 appWorks,由於育成與投資的都是網路與行動領域的新創公司,所以我們非常強調精實創業的實作精神,還有關鍵數字(流量、轉換率、LTV & CPA 等)的掌握能力,但其實,我們也非常重視團隊是否能開始建立對於財務與會計的管理能力。

因為無論你的事業有多成功,成長有多快速,有一天,你都會開始尋找外部投資人,或者遇到合作夥伴要審視你公司的營運狀況,而財務報表,就是營運績效的成績單與檢核表,除了可以反應公司的營收、成本、費用、收益等會計項目,也可以檢視並分析公司的管理效率與成長動力。

沒有錯,財務報表反映的是一家公司過去與現在的營運績效,未必能呈現未來趨勢與發展機會。但如同若一個人對於自己的基本能力與特質都無法掌握、在同儕間的表現也無法衡量其優劣勢,卻說他要功成名就、稱霸一方,未免顯得不切實際。

一家新創公司的財會體質如果健全,除了能反映出創業者對於公司治理與財務管理的能力之外,也能充分讓投資人與資本市場信任並容易溝通,對於常常因市場與產品變動而需要爭取資源的新公司來說,這是非常重要的關鍵因素。

給不同階段的你,一些建議...

近三年的育成跟投資經驗下來,我們發現,有創業經驗跟產業經歷的創業老鳥,格外能理解財務報表跟財會體質。而沒有經驗的創業者,或者還在學校的同學們,也許選擇到大公司與新公司實習,並到產業歷練幾年,除了能學到預算怎麼編列、怎麼控制跟管理,如果幸運,你會有機會體驗「一文錢逼死英雄漢」的處境,也才會感受到現金流有多重要。

如果你已經有創業經驗,或者目前正在創業中,不知道該怎麼面對繁亂的帳務、無法掌握的財務數字跟預算,歡迎你跟我們聊聊,或者,直接申請 appWorks 第六屆育成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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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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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聽更多創業家的失敗經歷,歡迎報名第三屆ISIFT「創業家的測不準原理」




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創業人醒醒吧!別再請會計師「處理」資本出資了!


最近協助幾個創業人討論出資的架構問題,很驚訝大多數人都認為設立公司的出資額只要請會計師「處理」一下就好了!甚至美其名為「Bridge Loan」,但是幾乎沒有人對於台灣公司法對於資本出資是採取資本充實原則有正確概念。

其實,台灣公司法至今雖然已由折衷授權資本制改採授權資本制,就是准許登記章定資本額不需要一次全部發行,可以由公司內部自由決定何時發行,比例不限。例如章定資本額可以直接定為4000萬,公司可以依內部董事會的決議,分批給投資人認購股份,慢慢實際收入實收資本。而且法規也放寬將最低實收資本額規定廢止(廢止前為有限公司最低出資額25萬元;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50萬元)。比起幾年前已經放寬非常非常多,比起中國公司法規定資本額就是只有法定、章定資本額一種,凡要增資就要與政府打交道,法制現代化非常多。

但是無論如何放寬,為了保障公司的債權人,現行法底線都還是採取資本實收原則,也就是公司股東於設立時應實際繳納股本(無論是現金或是資產、技術)進入公司帳戶,經過會計師的驗資簽證。設立時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設立公司期間所必要之直接費用(例如辦公室租金、會計師、律師公費等)。也就是說至少目前為止,外國公司或境外公司那種資本額一元公司在台灣仍然是不可能成立的,股東想要公司登記上有多少資本,就必要將現金或是公司所需資產實際投入。

當然,所有創業者都希望自己的公司一開始看起來就很有規模,最好可以一次就將創業團隊的股份比例、出資股數一次做足做大。有時涉及公私立標案的投標資格、政府補助比例或是與某些購物平台簽長期合作契約,資本額常常也被要求達到一千萬或是某種額度。因此,創業人常常無腦的「委託」會計師或記帳業者「處理」資本額或比例,而實務上通常就由會計師收取一筆「服務費」代尋金主出錢匯入籌備處帳戶,會計師假裝客觀出具驗資報告,而依照股東的需求登記好需要比例,而在送件登記完成後隨即領出款項匯還金主,三方形成共犯結構。

其實,請會計師或記帳士「處理」一下,聽來簡單,其實都是刑事犯罪行為!實務上判決一大堆,甚至還有十年之後因為會計師另案被抓所有前案都被拎出來的。無論股東還是會計師是正犯共犯,所犯的至少就有:公司法第九條虛偽出資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商業會計法不實財報罪,甚至臨募資辦理還有詐欺罪。且公司法第9條第4項規定為:「公司之設立或其他登記事項有偽造、變造文書,經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也就是說除了股東、會計師要負擔刑責外,公司之登記執照還可能被經濟部主動撤銷。這對於創業者來說影響非常重大!

就募資的方面來說,創投若是發現原始股東的出資都有問題、公司執照可能不保的情形下,縱使台灣的創投的投資前盡職查核(Due Diligence)做得再怎麼草率,也不會投資;即使投資了,事後也會成為創投動輒要求賠償、買回的「正當」理由。這時公司該花的錢都花了,原始股東怎麼賠償收尾?就股東間來說,若是經營有成,但創業的夥伴哪天理念不合分家,有人出走另外創業,這個難以啟齒的合資祕辛豈非成了永遠落在出走的人手裡的把柄?談判起來不是永遠低人一等?就競爭對手來說,豈不是最佳的攻擊重點?

因此奉勸創業人於公司設立初期就要了解台灣公司法資本出資規定,並針對創業至少第一年之資金需求進行規劃,與原始股東明文契約約定分擔範圍、權利義務範圍,實際出資完成,以免成為後續經營隱形炸彈。

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醒醒吧!網路創業者,別再成立「有限公司」了!


這篇文章是補充Jamie「新創公司如何分配股權」而來。



Jamie提到,在台灣新創公司要設立公司架構,應該規劃各股東以包括六個月預定薪資加上一些初期創立成本,分攤由各股東實際掏錢注入公司當作設立資本。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要有多有少不能50:50,但差距卻不能太大,其中奧妙,盡乎此言。

以在台灣設立新創公司來說,對於不要卡死這點,我提出以前曾經處理過的慘案給新創公司參考。故事情節大同小異,都是三五好友一起創業,初期沒賺錢時大家感情好的不得了,A有技術B有人脈C有外文業務能力,為了節省初期成本,湊了50萬元(以往設立有限公司最低資本為50萬,現在降低為25萬)作為資本,隨便請記帳士幫忙成立了「有限公司」,出資比例A20%,B30%,C50%,後來雖然業務上有所斬獲,可是內部卻有所爭執了,當然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各家不愉快的地方不一定相同,不過後續處理無論是要拆(有股東要出讓股權「賣老股」)或是要衝(要對外募資「發新股」)依法都要經過「其他」或是「全體」股東的同意才能變更。於是總是變成少數股東可以綁架多數,予取予求的不公平情形!

上面的故事很明顯點出設立「有限公司」的缺點,因為有限公司是採取「封閉型設計」,原則上是不讓股東自由變動,因此公司「出資總額」及各股東「出資額」都寫在章程裡,有原有股東要出賣老股時依公司法第110條規定要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在大部分股東希望要引進外部新投資人時,依第113條準用第47條也要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這時只要有一個股東用任何理由反對,即便他持有的比例極低,都可以將公司整個進度卡住。

更現實的一點,就是有限公司「根本吸引不到」創投,若有相同的產業對象跟公司成就,有限公司要先經過架構調整,受青睞的機會永遠不如。只有容許自由轉讓,決策明快的組織,才是創業者、投資者應該採取的架構。

在台灣目前法律已經修改為資本額只要一元即可設立,雖然在本文撰擬同時,實務上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資本額還是要50萬元,但是未來仍會繼續降低,面額10元的問題目前也在研擬修法,很快也會解除。不過,話說回來,若是新創公司Business Paln中本來就應該涵蓋原始股東六個月份的薪水,且每個人最少都該拿出到燒掉會痛的金額出來的原則(錢在哪裡,心就在哪裡)下,其實50萬也很合理不是嗎?所以網路創業者請謹記,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的選擇!

另外,若是真有需要發給無償的技術股時,千萬注意不要隨意的用技術作價取得股份,否則當年度繳稅的時候就知道厲害!用Bridge Loan、Option Pool或是設立境外公司都是相對好的選擇,不過這話說來就長了,下次再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