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 星期一

網站「鏈結」的法律責任













(未經授權竊自小狐狸律師FB)



同學發問:若是網站上設立超連結,引用其他網站的資料時,對於連結的內容是否算是重製而有侵害著作權呢?這問題其實只要區分連結方式就弄的明白:

普通連結  Direct link


普通連結就是單純放個超連結「網址」而已,這種型態的任誰也不會覺得有「重製」的侵權。因為重製顧名思義就是要有複製的行為,而若單純只是放個連結,連被連的內容都沒有複製過去,自然不會侵權。

隱含連結  Embedded link


又稱埋藏連結,是指以語法將「某些文字」的內容增設一個超連結,內含有被連結網頁的網址,使用者按下該文字就會直接開啟網頁連到被連結的網頁。這種情形若所設的「某些文字的數量質量」只有幾個字的話,一定是沒問題的。

在普通連結與埋藏連結的情形中,若是連結到其他人的合法著作,都不會構成侵權,因為著作權內容均沒有重製到自己網站。不過,會發生問題的是若是連結到原本就是盜版的資料所在,例如自己設的Ryan電影院、小狐狸電影院等等,就會有可能成為侵害著作權的共犯。

框架連結 (Framing) 又譯為Deep link


Framing技術大致上是指網站將其他網站的內容,直接顯示在他的網站上,不過重點是,他運用了framing的技術,使得使用者的瀏覽器觀賞網址並未移往被連結者的網站網址,而仍然維持自己網站的網址。這樣一來,連結網站將網站框架設計好,就可以利用其他網站的內容來「充實」自己網站內容。當然這樣的技術並非完全沒有缺點,在於若是被連結網站移除原始被連結的網頁、圖片或是影片時,該連結網站的框架中,當然就會呈現空白一片,甚至404 error

若是這樣的Framing連結並未經過被連結網站的同意,就會發生是否有「重製」而侵害到被連結網站的著作權的爭議。

這個爭議在美國2003年的Kelly v. Arriba Soft Corp 判決中,第一次認定了這種框訊連結並未侵害被連結者的著作權,主要認定的理由非常有趣,在於法院發現其實就該設定framing的網站來說,並未實際「重製」到被連結網站的著作權,重製的其實是使用者。是使用者在開電腦使用連結網站時,才經連結網站的設定,自動的下載被連結網站內容,因此判決設連結網站並沒有侵害被連結網站的著作權。

上述判決認為框架連結沒有侵害重製權的法院判決理由很值得參考(很像律師會用來狡辯的理由,而且被法院接受了)。

以台灣實際案例來說,沒有直接的案例,但在2009年台灣智財法曾經有一件類似的免賠判決,可惜最後免賠的理由不是這個理由。

97年民著上易字第 5 :在雙方訴訟過程中,被告律師有提出這個「框架」抗辯,可能因為沒有強調或是法官聽不懂,所以判決中並沒有直接對框架抗辯是否合法進行說明,不過最後還是以主觀上購物網站經營業者不可能時時注意他人著作權所以沒有過失為理由,判決並未侵害著作權。這種理由一般人還是難以判斷到底網站使用框架設計到底是否合法,沒有把問題講清楚,非常可惜。

使用他人資料問題多,通通自己做最好


所以問我結論,我總會說,他人網頁問題多,通通自己做最好!照片、影片、文案的製作在現在這個時代都可以自己做了,功夫也不難。真的不得已要使用背景音樂的話,不要隨便用,這邊推薦一個我的客戶,台灣BGM做最大的:証聲音樂。去直接買「一首」「合法授權」使用的音樂沒多少錢,可以永久用在你的網站上增添視覺外的感覺,又不會被人告,不是很棒嗎?

PSMC矩陣(二):從餐飲業看商業模式

之初創投的育成投資領域,其實不只涵蓋網路與行動產業,而是各種產業藉由資通訊科技而改變的使用行為與商業模式。因此,除了線上廣告、電子商務、社群網路與遊戲產業外,我們也花了很多時間瞭解並分析傳統產業的商業模型,這也是我推出這套 PSMC 模型的初衷。本篇將以 PSMC 矩陣來分析國內的餐飲消費行為與行業龍頭-王品集團,並解釋我們為什麼投資 EZTABLE。

上一篇我介紹了從實體產業分工與商業流程中所而觀察得來的PSMC矩陣,並且概述了幾家行動與網路公司的商業模式,看看他們如何橫跨產品、服務、通路等商業行為,並且掌握各自的核心事業。從這個角度出發,我想再多談談這四種商業模式,主要的核心價值與關鍵元素。

在介紹核心價值之前,我要把四個商業模式,也就是 PSMC 四個象限:產品、服務、媒體、通路,除了運用第一篇所提到的營收模式與來源的差異加以分類,接下來為了精準起見,我對P/S/M/C各自採用了如下的定義:



為什麼需要如此精確的定義呢?其實不只在網路與行動領域中,我們看到這四個商業模式的界線逐漸模糊,或者彼此跨越,其實在實體世界,許多產業也都是融合了其中許多商業行為元素,或者不是只有一種商業模式的。

吃得飽與吃得好

讓我先以餐飲食品業為例來解析。在路邊攤吃一碗滷肉飯或叫一個便當,消費者為的是吃飽的「效用」,因此商家提供的主要是「產品」,除非是食材或料理方法特殊,或者有特殊的原因,否則消費者不會為了滷肉飯而付出比一般市場行情更高的價格;而大部分的產品提供者也都會採用成本定價(Cost-Pricing)策略,以固定的利潤空間來制訂產品終端價格,所以不同地區的滷肉飯價格差異,通常只是因為原料、人工與租金的差異。

然而,到高級餐廳用餐,消費者可不是只為了吃飽,而是為了「享受」服務:可能是特殊或精緻的料理手法(如日本料理、法國餐廳),可能是舒適或獨特的用餐環境(如景觀度假村附設餐廳或101高樓層景觀),也可能是一場精彩的廚藝展現或音樂表演(例如鐵板燒或音樂餐廳),即使餐廳還是依菜色計價,但因消費者主要是為了服務與體驗而甘願掏出鈔票或信用卡,這些餐廳的訂位往往也都是供不應求(所以才有 EZTABLE的出現...),商家採用的則是價定成本(Price-costing)策略,所以高級餐廳的客單價,從一兩千元到幾萬元都可能發生,這就是服務與產品最大的差異。

自助餐與吃到飽

當然,餐飲業還有其他商業模式,例如「自助餐」或「吃到飽」這兩種模式。前者有些採用秤重計價,有些依菜色計價,後者無論是否讓消費者自行取餐(有些採點餐送菜方式),則是採用固定時段內、依消費人數來計價的模式。這兩種餐飲模式,其實就結合了產品與服務行為,除了提供消費者吃飽的「效用」,也提供了消費者「自由選擇」、「重複點菜」、「無限供應」等的服務體驗。

當然,自助餐廳與各種吃到飽餐廳的價位,從一客幾十元到一客上千元都有,當中的價格差異,主要是來自食材種類、用餐環境與服務品質的差異,所以其實是「產品」與「服務」兩種商業模式的結合,並且有不同的組合比例。而這樣的餐飲消費型態,可以滿足各種階層的消費者,也因此在過去幾年大行其道,在台灣到處都可以看到吃到飽餐廳。

王品集團的創新模式

再拿今年三月上市的王品集團來,其實把自助餐與吃到飽的類型加以改良,讓消費者在固定的全餐價位、標準的點餐流程與有限的單品選擇中,感受到服務與產品的雙重模式。其實這種商業模式,可以說是破壞性的創新,從供應端與管理行為來說其實還是較接近產品模式,因為具有規模採購與料理的優勢,但從消費端的觀點,則提供了類似自助餐(可以選擇前菜、主菜、配菜、附餐與甜點等)的選擇服務,又提供了一定的服務品質與用餐環境。

再深究「價位固定、選擇有限」這個模式。這個模式,我覺得最早是從泡沫紅茶店的簡餐配茶機制衍生出來,後來再融合吃到飽餐廳的一些行為模式而產生。如果仔細觀察一般人在吃到飽餐廳(無論是火鍋店或自助餐廳)的用餐習慣,八成顧客所選取的主菜、配菜甚至飲料,其實集中在各類別的兩三種品項上(其實就是 80/20 法則),因此即便在整個用餐流程中,每個部分只提供三到四種選擇,其實組合起來已經是上百種組合,對消費者而言,就會有吃到自助餐的「感受」。但「吃到飽」的部分怎麼辦呢?

其實如果到過王品任何一家餐廳用餐,整個用餐流程吃下來,絕大多數的客人都可以吃到八分飽甚至十分飽(可以夜市打通關的大食客或大胃王不在此列...),因此即便到所謂吃到飽的餐廳,除非是食慾奇佳、正在發育的青少年,一般人經過幾次之後,也不太會讓自己真的吃到過飽,尤其現代人的飲食與營養,早已經過剩而不是不足,所以對許多商務用餐或家庭聚餐而言,無限供應、任你選擇的「吃到飽」已經不是最具吸引力的要素。

而王品集團這些年下來,針對不客層與消費需求,從兩百元到上千元,從西式餐廳到日本料理,分別開立了十多種品牌,除了提供更細膩的服務價值(不同單價所區隔的品牌價值、服務流程、客層區分),也照顧到了顧客其實有時候不只是想挑食材、廚師、環境,其實也是在挑一同用餐客人品味與用餐習慣的需要。此外,由於集團旗下所有品牌加總起來的分店眾多,採購與管理具有規模效益(包括食材、物流、人力資源等),因此其實某方面已經結合了通路(媒合需求與供應)的商業模式;甚至由於精細的標準化流程,以及藉由點餐機制與餐後問卷的回饋,精準掌握消費者的行為與需求,這其實是王品最大的競爭力核心。

商業模式的核心價值與關鍵元素

回歸到PSMC模型,我把四個商業模式的核心價值與關鍵元素,列在下圖中。產品是透過採購/加工/組裝/包裝的有價商品,對消費者產生經濟效用,關鍵元素是價格;服務是透過有形及無形的勞務與體驗,滿足消費者特定需求,產生可以衡量的價值;媒體是由特定或不特定之創作者,傳播資訊與知識,並由銷售廣告獲利,重點在內容深度;通路則是採購零組件或商品,透過平台或據點,收取媒合費用或交易佣金。



解析了一般餐飲消費、高級餐廳,以及自助餐與吃到飽的商業本質,再看看王品集團的商業模式,表面上是按「產品」等級定價策略經營,但其實核心的價值是服務與通路,並因此掌握了消費者行為與市場需求。這其實是非常「精實」的。

EZTABLE 的破壞性創新與價值

既然身為網路與行動領域的超級天使,不能不提一下 appWorks 所育成及投資的明星團隊 EZTABLE。這個團隊一開始所提供的高檔及熱門餐廳訂餐服務,對於餐廳與消費者而言,都提供了相當程度的價值,甚至有通路的潛力,但由於服務價值在沒有巨大流量或使用者基礎時,公司營收規模很難擴大,對於現金流與營運也將產生越來越大的壓力。

後來我們跟經營團隊共同腦力激盪,加入了販售餐廳餐券的商業模式,這個就是典型的通路行為,將消費需求與餐廳供給透過「線上訂位+餐卷預購」予以媒合,一方面可以解決餐廳想盡早掌握訂位,以便安排食材與人力,並確保客戶會出現的需求(訂了位有時會臨時不來,但付費買了餐券都會出現),對於消費者來說,則提供了訂位與餐卷的方便(可以看到餐位畫面,也不用再透過電話,耗時費力)與優惠(由於及早確認,餐廳的餐券都會有一定折數)。這樣的商業模式延伸,就是服務加上通路的整合力量。

然而,網路與行動產業最核心的價值,並不是只有提供服務或通路的商業行為,而是藉由電子商務與線上服務,產生巨大的使用者行為資料與延伸商機。對 EZTABLE 來說,由於已經擁有台灣超過四百家高檔及熱門餐廳的消費需求模式與訂位行為,因此也將觸角深到了「產品」,在今年五月開始發行 EZTABLE VIP 通用禮券。這個商業模式是否會成功,其實我們也還在觀察,但從許多具有服務價值的強勢通路或網路服務,都有成功的自有品牌產品或付費商品來看(如 7-11 或 Costco 的品牌商品,或者 Facebook 的通用虛擬貨幣),其實有很大的機會再次產生破壞性創新。

而由於這個團隊對於餐飲業界的熟悉與理解,很有意思的一件事,也是很多創業圈與網路界人士沒有看懂的是,在 EZTABLE 團隊的認知裡,他們是餐飲業的網路代表,而不是網路圈的餐飲代表;這,也就是 appWorks 真正的投資邏輯與產業觀點。

在之初,我們並不只是投資網路與行動產業,而是在育成與投資各種產業透過網路行為與行動科技加以改革的無限商機。也因此,我們除了研究線上廣告、電子商務、社群網路與各種遊戲產業之外,也花了很多時間精力拆解傳統產業的商業模型,也是我會推出這套 PSMC 模型的初衷。接下來,我還會繼續用這個矩陣與隱含元素,解析許多產業跟商業行為,請各位讀者耐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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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MC矩陣系列:
1. 商業模式分析新工具
2. 從餐飲業看商業模式
3. 團隊特質與技能分析

2012年6月21日 星期四

PSMC矩陣(一):商業模式分析新工具


新網路時代,各行各業因為網際網路與行動裝置的普及,有了各種全新面貌。在觀察了許多新創團隊與成功商業模式後,我提出了一套PSMC商業模式分析矩陣,把商業行為依據營收模式與來源加以分類,並進行商流與價值的分析。

PSMC矩陣的由來

傳統的產品消費或採購行為,其實是由廠商製造產品,經過媒體的廣告與宣傳,讓消費者在通路上進行採購,並透過售後服務、軟體或內容來提升產品價值,塑造品牌。這個流程,我稱為 PMCS 流程。


但從網際網路出現,到現在的行動裝置普及,服務與通路的價值,不斷地被提升,我們的生活也逐漸被這些創新服務與便利通路給佔據。而網路公司真的只能有服務價值嗎?

透過一段時間的觀察,並結合傳統商流的四個元素,我發明了一個「產品/服務/媒體/通路」核心商業模式分析工具,我稱為PSMC矩陣。下圖是PSMC的核心矩陣:


根據這個模型,幾乎所有的商業行為,都可以被定位在PSMC其中一個或多個象限。實體的製造、服務、傳播、通路等行業,都可以被納入,當然各種產業有不同的業態或組合,例如餐飲業就涵蓋了產品、服務、通路等,而代工業也不見得是我們認知裡的製造業,這些我將在後續的文章中跟大家分享。

新時代的商業模式

在網路與行動世界,服務與通路是主要的價值來源,同時也快速侵蝕傳統媒體(只要是以內容為主體,並販售廣告獲取收益的商業模式都算)的空間。

例如以App產業而言,蘋果同時掌握了產品(iPhone & iPad)、通路(App Store),而讓服務與媒體在上面產生價值,而Google掌握了核心的服務(Search, Map, Mail, Doc, Talk等),採用開放的產品與通路策略,讓媒體與其他服務在上面產生價值。

至於擁有8億會員的Facebook,以及每天新增3億則流言的Twitter等社交平台,則採用類似於Google的模式,但更把焦點放在服務型態與媒體價值上,藉由使用者的社交行為、圖譜與留言分析,黏住消費者的眼球與手指,並產生巨大的商業資料庫分析資訊與行銷價值。

藉由PSMC矩陣,我們得以窺見產業創新的機會與可能性,並且解析經濟與商業行為的本質,接下來幾篇文章,我將從這個矩陣出發,討論各種商業模式的核心價值、關鍵元素,以及團隊特質與限制因素。

(本文部分內容,經編輯後將刊登於2012年6月號的管理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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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MC矩陣系列:
1. 商業模式分析新工具
2. 從餐飲業看商業模式
3. 團隊特質與技能分析

2012年6月19日 星期二

台灣有三害...

參加了一場創投與早期投資法規研討會,非常同意與會先進的觀點:在現在的投資與創業環境下,台灣一定沒辦法再生出台積電、聯發科這樣的公司...

兩千年取消投資抵免租稅優惠,是最糟糕的殺雞取卵行為。扁政府當年為了砍掉國民黨的財庫,把所有民間投資優惠都盡可能取消,但卻種下台灣創投十年蕭條的遠因。

然後藉由大幅降低遺產稅把富人資產大量搬回來,卻放任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沒有任何新創或早期投資獎勵,因此加深了貧富差距,創造了兩極社會。

公司設立的資金門檻雖然大幅降低,但面額十元的限制,以及技術入股與選擇權在稅制上的不合理施行,讓台灣的新創事業與各階段投資人,在設立階段就面對很不友善的環境。

而最近沸沸揚揚的證所稅提案,雖然有賦稅公平的意義,但現在最被認同的版本根本是搜刮民脂民膏,幾乎沒有獎勵創業與早期投資的機制,又是再一次的殺雞取卵,看短不看長。

另外,對創投業的募資與經營至關重要的有限合夥法,從2004年提案,2007年通過草案,上一次進立法院審議是2008年,這四年幾乎沒有進展。

所以,台灣的創業與投資環境三害:投資無誘因、面額規定硬、技術入股難,加上反商仇富、口嫌體正直的社會氛圍,這樣的歷史共業,將由所有的創業者與投資人共同承擔。

台灣既然不想也不能走韓國或新加坡的國家投資財團或主權企業模式,就必須要加強中小企業的創業機會及投資環境,否則就真的是坐以待斃,作法自縛。而這些議題,才是台灣最重要的經濟與財政問題。

創業與投資,才是真正創造價值的行為與動力。別再花力氣打房跟加稅了,把時間花在如何提高台灣的新創事業成功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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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科技政策,產業不能缺席!

2012年6月1日 星期五

人心比金錢更重要

無論是新創團隊或成熟企業,成員的人跟心都在,投資才有意義;若人跟心都不在了,再多的股權比例或金額,對個人或公司來說,都無法創造價值。

最近在輔導 appWorks 所育成跟投資的團隊時,許多團隊都遇到創業伙伴彼此不合的問題,有些問我該如何勸退合作夥伴,有些想知道如何在創業初期就能找到值得長期共事的合夥人。其實這就是創業過程中最困難也最具有價值的部分,也就是處理「人、錢、事」三個議題。

關於如何組合團隊,其實在去年我就寫過一篇文章,提到「強烈的創業企圖與承諾、背景組成多元而互補、共同的理念與價值觀。」但一般來說,即便從一開始就找到具有這三種特質的團隊組成,往往在共同創業一陣子之後,公司都會面臨了新的階段,需要新的組織架構或人力配置,以及產品、服務或商業模式的調整,其實多少都會產生創辦人之間,或核心團隊內的衝突與爭執。

這些價值觀當中,最重要的是對於「創業」的觀點與價值觀。我個人的信念是,創業不應該是為了賺錢,而是創造價值,金錢或財富只是隨著找到「成功的商業模式」而來的副產品。所以好的創業團隊與經營伙伴,應該是一起專注於創造價值,而不是一心只想賺錢或分享利益。

我們都知道,公司的使命就是為股東創造最大價值,過去在資本密集時代,投資人與股權、資產就代表了公司的主體。然而,隨著知識經濟時代來臨,公司的價值由資本轉到團隊,所以,經營團隊(包含專業經理人與重要員工)的價值將逐漸彰顯,也就是投資的重心不該是公司的資產或現在的商業模式,而是這個團隊在未來所能創造的價值與商業模式創新(我們稱為 pivot)。

再把焦點放在團隊與個人身上。即便身為公司的注資創辦人或合夥人,其實在公司內外真正能產影響力的,一定是資源,而不是資金。因為資金是可取代的、可擴充的,但資源往往是稀少而獨佔的。例如市場開發能力、產品開發經驗、行政與財務管理、募資與投資人關係等等,重要的管理與營運能力,雖然可以透過資金買到好人才,但人才是否全心投入並且把個人身上的十八般武藝(其實就是資源)都灌到公司與組織中,其實才是關鍵。

所以簡單的說,真正的最關鍵的資源,就是人心。分開來看,是空間上的參與(上班)跟時間上的心思(專注),而合起來看,人心是對公司的認同感與信任度。如果一個創辦人或投資人雖然有投資參與公司,但他的「人」跟「心」都不在公司上,那麼他的投資就只是資金的數字,而不是資源的投入。

反過來說,如果所有成員的人跟心都緊緊繫在公司上,把個人資源全部投入,即便這些成員不見得是(大)股東,但他們所發揮的價值卻可能比他們所代表的資金數字(可能是零)更重要。當然,許多新創公司為了吸引人才,會採取選擇權發放等制度來鼓勵員工入股,但重點不是讓員工成為公司的一部份,而是讓員工與公司站在同一邊,並且為自己與公司都創造最大的價值。

因此,對於公司來說,人心等於資源,而資源永遠比資金重要。成員的人跟心都在,投資才有意義,人跟心都不在了,資金就只是數字,不是價值,甚至也無法代表承諾。此外,這樣的觀念與標準檢視,不僅適用於內部團隊與股東,也可以作為對外部投資人或策略伙伴進行評估的依據。